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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农业农村局招聘3名公告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 2023-08-2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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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服务意识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四)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助理兽医师(助理畜牧师)以上技术职称;经乡村兽医登记。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9月5日。

  报名方式:1、线上报名。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457755659@qq.com。报名表可通过舟山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zsnl.zhoushan.gov.cn/)。2、现场报名。随带身份证、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及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址:舟山新城临长路195号舟山市农业农村局305室。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初定于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考生请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安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证明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料,有屠宰检疫相关经验人员需出具单位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体检合格者由舟山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联系电话:0580-8179162、13957222485。

  附件:

 

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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