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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未知 | 2021-10-1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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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普陀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城市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单位工程及设施管理工作人员、城管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热爱基层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沈家门食品厂路101弄22号3号楼5楼505室。

  3、报名方式:参加报名者上交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及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参加面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下属单位工程及设施管理工作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城管协管员工作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录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环节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联系咨询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80-3028109、13758016779。地址:沈家门食品厂路101弄22号3号楼5楼。

  舟山市普陀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原文标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普陀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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