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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年6月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未知 | 2020-06-1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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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于今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执法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数

学历要求

所学专业

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

4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5日后出生)

户籍不限;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协调沟通能力;有两年及以上辅助执法工作经历或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相关经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备注: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2020年6月1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务意识良好。

(三)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要求。

(五)自愿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 6月15日至6月22日。

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报名邮箱:zsscsglj@163.com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2182202 。

(二)资格审查

初审:本单位对报考者递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复审: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浙里办”APP—民生警务—治安证明栏操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具体方式根据合格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2020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后,由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四、薪酬待遇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薪酬待遇按6万元左右/年(含“五险一金”)执行,具体根据本人学历、岗位职称、服务年限等确定。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8日

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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